#一家五口超市漏扫码皆被刑拘#
这一家五口触犯了盗窃罪,估计未来会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给予一定的处罚。
近日,北京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报警称,出现了丢东西的情况,包括牛肉、蔬菜、名酒等不翼而飞。民警调取公共视频,很快锁定了一伙人的身影,并在他们再次来到超市行窃时抓了个正着。李某及其妻子、丈母娘等一共5人,利用自助结账漏扫码逃单,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我们看以前的一个案例:2022年4月,因贪“小便宜”,90后夫妻多次在盒马鲜生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最终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4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分别判处夫妻二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我们看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案中一家五口,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且有多次盗窃财物行为,该行为侵犯了某超市财物的所有权。因此这一家五口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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