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平日里多关注独立音乐的朋友问我,易烊千玺《刘艳芬》的企划案是不是我做的。我忙说不是不是,我没这么牛逼。
但也有一点小高兴。一方面是在朋友眼中我能是这么厉害的人吗可以吗;一方面,像《刘艳芬》那样的,花了很多功夫和巧思的好音乐,被大家get到了。我还有一个潜台词:请大家不要因为是偶像的身份,就带着天生的原罪滤镜去看待其作品。在个人表达如此重要的年代,最大众的偶像,也可以拥有最独立的音乐表达。这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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