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下九流诉讼伎俩注定要在国际司法舞台上现形并幻灭,而且不断被鞭尸。
2021年判决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词汇应该是针对王大律的评价“complete lack of integrity”,所以容易让人忽略某个暗箱操作的某地虚假诉讼被认定为“collusive”。
2023.4.27上诉法院的判决中也有一些对某总的heavy stuff,“wishful contumacious conduct”, “willful failure”, “egregious & contumious”, “abuse of the process”.
某总的下三滥招数包括但不限于:
- 在bvi商事法院2021开庭前夕通过密不透风操纵某地中院虚假诉讼及后续虚假执行,违反对法院maintain status quo不处置争议股权的承诺(undertakings),以一港币的兑价将鲁南股权转移至了某总在香港新设立的两个公司(开庭拖这么久纯属某总借着疫情钻空子,原定的开庭时间是2020年4月,某总两次以此为由申请延期,将开庭时间延后了一年。最初的开庭时间是2019.5,被某总团队以修改诉状为由延期);
- 在bvi初审败诉后,某总在某地中院把持偷来的股权提起三个新股东诉讼,试图在某地卷土重来。是的,你没看错,是偷来的股权,就是上一段里的某总自己的两个香港公司。受理这三个新诉讼的法官和作出虚假判决的法官不出所料地为同一人,在bvi商事法院以就争议股权作出唯一确权判决的情况下,依然依据其仅凭王大律和某总的口头串供作出的毫无事实依据且无执行内容的虚假判决在2022年初下达了冻结令,试图让我从经济上无法继续所有后续程序;
- 为达到威胁效果,在2021年3月bvi商事法院刚刚结束为期一个月的开庭后,因为某总预计判决结果对其不利,在我刚刚从bvi返美后立刻在美国联邦法院以三项罪名对我提诉,同时号称在某地某区对我进行刑事调查。某总对美国诉讼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狂砸了好几家包括Cooley这种顶级律所在内的团队,有几个 partner的小时费率大约接近两千美金了,每次各种通话某总那边都是至少七个律师同时上线,场面非常搞笑;
- 连续违反bvi法院命令(1)将鲁南股权从某总香港公司转回给我的bvi公司(2)撤销境内三个新诉讼(3)向我支付interim payment,但于此同时希望通过上诉和stay申请拖延时间;
- 想尽各种办法拖延在2021.7开启的香港高院司法程序—荒谬到在法庭确定的时间表deadline最后一天申请延期,之前还搞了一个要我替他预付3百万美金律师费的申请,凶残又脑残,终究是徒增笑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