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路体育中心(新华路体育场)改造的问题
新华路体育中心原名汉口体育场,是隶属于湖北省体育局的直属单位,位于江汉区新华路17号,西、北临中山公园,南临协和医院,东临新华路。中心用地为公共体育划拨用地。其主体建筑建于1956年,是20世纪50年代全国一流体育场,属原苏联援建工程,具有典型的前苏联式建筑风格。
该体育场初始建筑面积1.29万平米,可容纳观众2.3万人,是当时武汉市十大建筑之一。2018年,主体建筑被武汉市录入第十一批二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目录。随着65年来的不断发展,新华路体育中心建筑安全使用到期,期间经多次结构加固,但由于使用年代已久和自然风化影响,墙面出现斜形裂痕、看台漏水渗水、钢筋外露锈蚀、主梁断裂、地面沉降不均等情况,经连续5年的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检测报告均已明确“场馆不能承办大型赛事活动,只能满足一般使用要求”。
目前,主体建筑(看台)基本闲置,周边体育配套设施(场地)严重老化,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大型赛事及活动功能。为此湖北省体育局于2019年提出对新华路体育场改造方案,并获得省人民政府同意,但由于改造主体和资金来源等各种原因项目搁置。2021年3月,湖北省体育局再启推动新华路体育中心问题的解决,并分别向时任省领导汇报请示,两位主要领导表示同意并指示加快工作进度,推动湖北体育强省、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现省体育局已对接相关市、区相关部门及单位,具体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明确“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确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进行优化完善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
建于1956年的新华路体育场是武汉市建国初的十大建筑之一,新华路体育场所在用地为我市控规公共体育用地,并在《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中列为保留项目。该场馆设施的重大改造、功能调整,甚至功能变更,都必须经相应法定程序决策。
目前,新华路体育场地块为控规公共体育用地,并在《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中列为保留项目,湖北省体育局正在谋划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提供更优质的全民健身和体育服务,不具备拆除相关条件。
来源:武汉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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