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3-05-08 17:56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男子火车上被持刀杀害#【男子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律师:铁路部门或因安检漏检担责】5月7日,网传一男子5月4日在K435次列车被陌生人持刀杀害的消息引发网友大量讨论:“刀是怎么带上去的”。今天,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从网传凶手上车的衡山站获悉,车站安检业务非外包。管辖衡山站的广铁集团长沙车务段客运科工作人员告诉纵相新闻记者,“现在公安正在这里调查取证,我们也不太掌握(信息)”。

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贺超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在这一事件中,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后果。“其次,如果凶器确为18厘米的长刀,那么它就属于管制刀具,按照交通运输相关规定是不能带进火车站的。铁路安检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安检义务,应就失职行为受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安检人员与杀人事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李贺超律师表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铁路安检人员明知道凶手要持刀杀人,仍然放纵他带刀上火车。在这种情况下,安检人员才可能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共犯的刑事责任。”李贺超律师建议,受害人家属可以就生命权的损害,对铁路运输部门提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详戳→(环球时报)http://t.cn/A6NQeU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