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3-05-09 10:56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逆行的结果是……】2023年5月1日晚,蔡某玲驾驶二轮车从文化北路逆行经过怡园七街路口时,与驾驶二轮车并搭载二人的骆某欢发生碰撞。该起事故造成双方车辆轻微受损,驾乘的四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擦伤。最终儋州交警认定蔡某玲因逆向行驶,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骆某欢超员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次要责任。#春季守护行动# http://t.cn/A6NHgZ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