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亮 23-05-1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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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王子其实是被误读的,不是王的儿子,而是王本身。道理如下。1。目前还在传唱的戏曲曲艺中,“王子”就是王,子读如“凳子鸽子刀子”之子,读轻声。《秦琼观阵》有“靠山王子老杨林”之句,就是如此。杨林就是靠山王本人。其他传统剧种剧目中都有,清朝就是这么唱的。这个听过就是听过,没听过的不抬杠。2。王子变成王的儿子这个意思的固定词汇,是到晚清翻译外国小说以后了,以前称王的儿子的固定名词,或者叫太子、世子,或者叫公子、殿下,像“吴王欲杀王子庆忌”,是王之子的省称,是像“李妻赵父”一样的结构,不是固定名词。3。夏商周三代的典籍里,有“王子”这个词,词义也是王的儿子,后代还有姓“王子”或“王孙”的,但只是古史遗文、古书遗翰,所以后代只有在吟诗作赋的时候,才会用这种词,有历史感,类似用典故。溥心畬在民国后还有一方“旧王孙”的印章,表明自己的故国之思和落寞之情。生活中是不会这么说的。4。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俗语的形成,从语感来说,我觉得不会早于明朝。5。有人说这是法家鼻祖商鞅的典故,但是《史记》里明确说是太子而不是王子,而且史实说明是王子犯了法,王子的老师与庶民同罪,王子什么事也没有。6。有一个时期说中国的历史就是儒法斗争的历史,虽然偏激但从侧面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但历史上法家占上风的就那么几次,就那么几年,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儒表法里”,都是要求有严格等级观念的。宋朝不杀士大夫,就算明清以后能打犯罪的官员(读书人)了,地方上秀才见县官还都是不用跪的。所以,真正形成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俗语,应该不早于市民阶层崛起的明朝中后期,应该是戏曲小说曲艺中产生的“讨好”观众和读者的话。那个时候,也正是“曹州王颍州王汝南王各路王子齐聚金銮殿”这种语言风格大行其道的时候。综上,王子和亮子一样,指本人,不指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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