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北京 司马南能去交道口派出所报案,他的常住地就应该在这里了吧?
5月6日18:07,司马南发网文,故意将英烈黄继光堵敌人枪眼的革命主义献身精神,恶意丑化成美国现任总统“堵窟窿”。
有群众向首都公安报警,司马南马上“编辑”了标题,删掉了“黄继光”烈士的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此类案件是公诉案件,而且司马南在网络影响巨大,违法网帖的浏览量早就超过入刑的次数,能不能“一删了之”?
司法机关办理罗昌平侮辱英烈案时,司马南口诛笔伐,明确公安机关不依法办理罗案,是渎职行为。那么,司马南明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他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司法机关不依法办理司马南侮辱丑化英烈黄继光案,是不是司马南所说的渎职行为呢!? 我坚信公安会依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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