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雷
23-05-15 01:34 微博认证:资深媒体人 头条文章作者

【唐山袭警案一审开庭:强拆现场女子砍伤警察,镇政府清表此前被判违法】2021年7月20日,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雷庄镇黄庄村发生一起“袭警”事件。屈晓玲因此被控涉嫌袭警罪。经唐山中院指定管辖,2023年5月9日,该案在唐山市迁西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22年5月,滦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滦州市雷庄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20日强制清除原告韩国与黄庄村委会签订协议《荒坑承包协议书》确定的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物品的行政行为违法。

滦州市法院称,被告的这种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清表行为,虽不具备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属于不应当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原告对所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拥有所有权,被告的清表行为与原告存有利害关系,对被告主张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支持。
雷庄镇政府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9月1日,唐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唐山中院在判决书中确认,雷庄镇政府强制进场行为“明显超越职权”。

庭审焦点:
袭警还是正当防卫?

“滦州市公安局协助雷庄镇政府非法暴力强制征收土地的行为,不属于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非法行为,所以我认为我老婆不构成犯罪。”韩国告诉红星新闻。
在韩国被释放当日,妻子屈晓玲作为袭警案唯一被告人被滦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24日,经律师提出异地审理申请,唐山中院对该案指定迁西县人民法院审判。
同年11月3日,滦州市检察院将此案移交迁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17日,迁西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5月9日,该案在迁西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事发当日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件,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雷庄镇派出所接上级指令后于当日7时许在现场维护秩序。在维护秩序的过程中,被告人屈晓玲用事先准备的菜刀朝警察人群乱砍,砍伤警察冯国忠头部,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砍伤辅警龚某背部;辅警刘某在依法制止屈晓玲持刀行凶过程中,被屈晓玲抓伤胳膊,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检方认为,被告人屈晓玲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屈晓玲的辩护人当庭表示,雷庄镇政府2021年7月20日进场过程中现场并无法院执行局人员,已经是违法行为。而滦州市公安局在明知强制征地行政行为违法的前提下,仍然出动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因此,滦州市公安局的行为并非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屈晓玲当庭对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提出实名控告,其非法动用大量警力参与违法暴力征地活动,涉嫌滥用职权罪。
辩护人认为,滦州市公安局民警率先发难,非法控制韩国的人身自由,并殴打韩国,试图非法强制征收土地。被告人屈晓玲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然属于防卫行为。“且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被告人屈晓玲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红星新闻获悉,屈晓玲庭上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她称,当时亲眼看见丈夫被民警从铲车上硬拽下来,“我就急眼了”,从布兜里拿起菜刀朝着民警砍去。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