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果被罚# 我去查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46条是这样说的: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罚款数额来看,这次是顶格处罚,属于“情节严重”,接下来应该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公安机关也应该介入,依法予以处罚。大家慢慢看。如果没有吊销许可证,公安部门不处理,就和“情节严重”不符,说不过去的。
这个不是脱口秀一家的事,所有自媒体,网络大V都要引以为戒,自查自纠,不能为了流量抖机灵,跨红线,不能伤害老百姓的感情,以后有人公然说“偷井盖”省,“爱丁堡”市,伤害河南人民和上海人民的感情,也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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