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区法院这份判决书不予撤销的话,贻害无穷。
南京老太也许是彭宇撞的,也许不是。但这份判决书的荒谬之处在于,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王浩法官在判决词里自由心证,大胆发挥,“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不仅仅是好心相扶”,“根据社会情理……完全可以自行离开……(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显然与情理相悖”
换句话说,打个比方。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凶手杨光毅罪恶昭彰,死有余辜。但如果法院在判决书里不是列举其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而是自由心证写“被告杨光毅,高颧骨、倒八字眉、目露凶光,长相显然与好人相悖……本庭法官卜算了诸葛神卦马前课,还请广西头号神婆扶乩请仙,认定凶手是杨光毅的可能性显然最大。故判处其死刑”——判处杨光毅死刑有问题吗?没问题。但判决书有问题吗?显然有大问题。
因为今天法官能用这套逻辑断定彭宇送老太太甲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显然与情理相悖”→老太太甲是他撞的,明天就可以同样逻辑断定鞍钢郭明义或者张桂梅送老太太乙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显然与情理相悖”→老太太乙是他/她撞的。今天法官能用“眉目凶恶+摇卦结果”断定百香果女孩是杨光毅杀的,明天法官就可以用眉目凶恶+摇卦结果断定荔枝女孩或者芒果女孩是孙笑川杀的。
南京的政法系统显然也是认为王浩法官这份判决书有问题,所以这份判决书内容被公开并引起轩然大波后,把他从法院系统调走,在挹江门街道办给他安排了个闲职。但这份判决书还在,把自然人——不光是被告,而且是任何一个公民——送摔倒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说成“与社会情理相悖”的荒谬逻辑还在,它对社会良好道德风气的遗毒和危害就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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