遨游16888 23-05-18 17:04

投诉江苏@南京建邺吾悦广场 和 @南京鼓楼吾悦广场 违反养犬管理条例。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其中明确包括了商场等公共场所都是禁止带狗进入的。
吾悦广场打着“宠物友好商场”的旗号,其本质上就是违法的。“宠物友好商场”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违法的。
之前有热心网友也投诉过,但是答复的态度恶劣,工作人员对于养犬管理规定完全不了解,听信吾悦广场单方面的花言巧语,引发网友强烈愤慨。
大家一起打025-12345热线投诉这些商场违反养犬管理条例!
宠物友好商场这种概念危害极大!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