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3万每月还600元,还2.96万后被指是利息,法院:还要还3万】5月18日,河南汝州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引发网友关注。2016年7月,张某向郭某借款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4个月,并出具借条一份,但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张某按每月600元通过网上转账给郭某,截止2020年10月,张某共偿还郭某29600元,后双方因所还款项是本金还是利息争执不下。2023年3月6日,郭某将张某告至法院。郭某诉称张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其借款3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张某每月给他的都是利息。 http://t.cn/A6NDlCg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