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iewu
23-05-24 22:18 微博认证:财经知识分享官 财经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接上一篇)如果把土地出让金理解成一种税,那么最终的“纳税人”就是购房者。购房者之所以心甘情愿负债“纳税”,一是有居住需求,二是因为赚钱效应,房价持续上涨就是“自愿纳税”的“诱饵”。

2017年之后的购房人是“纳税大户”,因为房价高,楼面地价也高。但如今“纳税大户”被套在山顶,缺乏了赚钱效应,后续的“纳税人”不再踊跃,土地出让金收入逐年减少是必然趋势,急需寻找新的替代税种。再向这批纳税大户收一遍房产税,合理性值得商榷,再加上忌惮房价下跌诱发风险,房地产税一时半会儿恐怕无法落地。只要财政收入存在缺口,市场对地方债务、城投债的担忧就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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