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一#女子带孩子借用沿街事业单位厕所遭拒#涉事单位回应……】5月19日中午,市民王女士带着9岁的孩子到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借用厕所时遭到拒绝,双方还为此发生了争吵,气愤之下的王女士向本报记者倾诉了她的遭遇。
王女士称,事发当日,她孩子由于生病吃药,喝了很多水,便频繁的上厕所。当天中午,王女士领着孩子路过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时,孩子又想上厕所,情急之下王女士带着孩子来到服务中心的办公楼,打算借用一下厕所。谁知还没进到办公楼内,在大门口处便被保安拦了下来。见保安拦着自己,王女士便向其解释了缘由,并说自己不去卫生间,让孩子去就行,她在门口等着。但保安依旧没有让其入内。
王女士回忆称,在二人僵持过程中,办公楼内走出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求王女士及孩子立即离开服务中心,交涉过程中三人由争执逐渐演变为争吵,并吓哭了王女士身边的孩子。王女士见状十分心疼,带着孩子离开了服务中心。
王女士认为,本是纳税人交钱建造的机构,却连一个小小的厕所都不愿给民众使用,如此做派,何谈“为民服务”?并且她已向对方解释清楚,并非她本人想借用,而是孩子生病,属于特殊情况,但对方仍然不肯同意,此举未免太不近人情。
记者联系到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室谷主任,谷主任称事发当日她并不在现场,所以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但她听说过王女士,并说王女士是附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人员,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来借用厕所了。
负责该服务中心安保工作的内蒙古悦榕智胜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王女士第一次来服务中心是在事发三四天前的中午,当时她带着一位老人,说是自己的母亲,来借用一下厕所。当时值班的保安见其母亲确实行动不便,于是便同意了。谁曾想没过几天,王女士又来了,这次带了个孩子,还是要借用厕所。巧合的是,王女士两次来借厕所,碰到的都是同一位保安。保安见她十分眼熟,便询问其是否之前借用过厕所。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保安言语告知这里是办公区域,不对外开放,并告诉王女士距服务中心30米处有一个公共厕所。王女士称孩子憋不住了,并执意让孩子先到办公楼内上完厕所再说。
他说,在王女士的孩子出来后,保安继续对其进行言语劝阻,这时楼内一名工作人员路过,询问情况后也对王女士进行劝说,谁料王女士情绪突然激动,并引发了激烈的争吵。物业的工作人员补充道:“这里毕竟是办公区域,并且还是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肯定不能任由外部人士随意进出。并且我们附近就有青城驿站,还是十分方便的。借用厕所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总来借吧?我们也有自己的规定,希望互相理解吧。”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内蒙古悦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说法,王女士进行了否定。据她回忆,保安没有进行所谓的“劝阻”,而是语气不善且态度坚决的告诉她不能借用。她认为对方但凡态度好一些,她也不至于如此生气。“而且门口也没有任何标志写着禁止外人进入或禁用厕所,既然有规定为什么不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看到呢?”
记者了解到,其实关于市民能否借用机关单位厕所的问题,民政部早有发文。2009年,民政部网站发布了一篇《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意见》,鼓励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食堂、浴室、文体和科教设施,支持单位和居民开展互助性服务活动。无独有偶,住建部在2018年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曾提出,鼓励城市街道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窗口等对外开放厕所,服务社会。(内蒙古晨报晨网融媒体记者 温晔峰 实习记者 林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