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出狱回家#】5月27日,记者了解到,“大学生掏鸟案”案件当事人闫啸天服刑完毕已经出狱,现已回到家中。#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27日刑满释放#
2014年,河南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家乡新乡市辉县市过暑假,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其后,该案申诉至河南省高院。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据悉,闫啸天服刑期间三次获减刑,分别为6个月、6个月、8个月。其中一份刑法变更刑事裁定书记载:闫啸天认罪悔罪,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获得多次表扬,被评为2019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5月11日,闫啸天母亲刘素琴曾前往监狱探望。谈到未来打算时,闫啸天说,出狱第一件事是去坟前祭拜去世的奶奶;接下来,他会一边适应社会,一边考虑创业做什么项目。值得一提的是,高庄乡政府也在着手帮扶闫啸天。听闻闫啸天想创业后,乡干部给刘素琴送来一本书,书上介绍了当地有哪些特色项目。#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已出狱#(齐鲁晚报、上游新闻)http://t.cn/A6pZgOD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