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郑城区及龙湖镇镇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新郑市城区及龙湖镇区拟于2023年6月1日(周四)恢复对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的处罚。具体限行措施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23年6月1日起,每周工作日的8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新郑市城区:
G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G343国道以北(原炎黄大道)(不含G343国道、新村大道、G107国道)。
龙湖镇镇区:
103省道(原107国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南、中华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的所有道路(不含103省道、107连接线、中华路)。
三、限行规则: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周六、周日不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http://t.cn/A6pwJC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