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延龄 23-06-02 19:51
微博认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金方书院具有“一个根基,二条主线”。一个根基是华北国医学院,二条主线是“施今墨-祝谌予-薛鉅夫学术”和“刘渡舟-傅延龄学术”。故弟子班上课前要诵读施今墨先生《医戒十二条》。据我所知,很多金方弟子都把《医诫十二条》作为座右铭悬挂在自己的诊室。附图是金方弟子、书法家王显勇书写的《医诫十二条》。其全文如下:
第一条:医之为业,为人而非为己也。故不可耽安逸,不可邀名利,但以救人为本务。除保存人之性命,治疗人之疾病,解除人之痛苦外,更无所事事。
第二条:医者以治病为务,故当但见病人,不当以其富贵贫贱而有所歧异。贫贱人双行之泪,不让富贵人一握之金也。愿深思之。
第三条:医者当以病人为正鹄,勿以病人为弓矢;不可坚执一己之见,漫尔尝试。
第四条:学术固须精进,言行亦当注重,不可为诡奇之言论,不可效时俗之行为,一味虚伪,为医界羞。
第五条:每日夜间,当更将昼间之医案,再加考核,详细札记,积久成书,为己为人,两有裨益。
第六条:诊病不厌精详,彼临证粗疏而又妄自尊大者,最为可恶。
第七条:病即不治,须设法解其痛苦,切不可直言告之,使其绝望;亦不可忍心不救,有乖人道。
第八条:病人果系素寒,务当利济为怀;却不可强索重金,转致其人于死。
第九条:医者当以笃实为主,以沉默为贵;酒色财气是其大戒。
第十条:对于同道,老者须敬之,少者须爱之,勿论前医之得失,勿道他人之短长,亦不可倾轧嫉妒。
第十一条:会商病情,斟酌方药,当以病人之安全为务;不可人执一见,互相纷争,转害病者。
第十二条:病人信托之医而窃商诸他医,未知,慎勿与闻。然设明知其误治闻,亦不得漠视不言。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