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3-06-0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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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子与幼女发生性关系被诉强奸罪#,曾因“系男女朋友关系,且为初犯”不批捕】6月8日报道,河北保定。2022年12月初,石某通过网络认识11岁小花,后二人聊天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2月24日,小花被石某带到一家宾馆开房,石某在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于24、25日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因涉嫌强奸罪,石某于29日被刑拘。2023年1月,顺平县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理由为:石某刚满18周岁,与被害人系男女朋友关系,且为初犯。当日,石某被转为监视居住。女孩母亲称,女儿存在焦虑抑郁情况。4月7日,顺平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石某提起公诉,此案已于5月31日开庭审理。目前,此案尚未宣判。@九派新闻 http://t.cn/A6pxA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