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又有底楼业主阻挠加装电梯# , 法院判决:低层应有容忍义务】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个关于一楼业主阻挠加装电梯施工后被邻居们告上法庭的案件。朱泾镇某小区某楼共6层12户,属于上海市加装电梯项目政策中所指的“既有多层住宅”。前期,该单元楼有不少业主提出加梯诉求,根据专业评估后认定其具备加装条件,同意加装电梯的票数为9票,达到合法比例。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在签署完相关合同后,相关单位对加装电梯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公示。
然而就在开工当天,在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齐全的情况,该单元楼一楼业主却以未收到任何文件,且未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为由,先后多次对加装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工。无奈之下,该单元楼9户同意加梯的业主联名提起诉讼。
据了解,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相关司法部门就加装电梯事宜都曾向该单元楼101、102住户进行沟通和意见征询。法院审理后认为,电梯安装或许会给底楼住户的采光造成一定影响,但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低层住户对楼栋加装电梯的行为,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据了解,依照法院的最终判罚,该单元楼加装电梯工程将于近日开工。 http://t.cn/A6papE6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