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未抚养女儿14年后起诉要赡养#,法院这样判】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发布一则判决。老王今年57岁,与前妻育有一女小王。小王26岁,一直跟随母亲生活。近日老王来到法院起诉女儿小王,要求小王每月给付老王1000元赡养费。小王称,父母在2009年离异,法院判决小王由父亲抚养,但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自己从小与母亲一起生活,只同意承担他每月200元的赡养费。老王解释称自己希望能多与女儿见面,但是因为当年的矛盾,女儿一直避而不见,冲动下选择起诉女儿。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小王每月支付老王200元赡养费,同时承诺每月亲自给老王送去。(星视频) http://t.cn/A6pSITS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