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 23-06-1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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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到底是不是犯罪#【偷拍黑产:#只抓到偷拍者远远不够#】近日,一条关于“地铁痴汉”的纪录片引起了热议。记者在一个偷拍网站的团伙中卧底一年,写出了一篇名为《贩卖性暴力:揭露性侵影片网站的幕后主谋》的报道。
通过纪录片可以看到,偷拍者故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女性实施性骚扰,拍摄视频,并上传至非法网站上供用户下载。
当偷拍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偷拍这一行为就不单只是出于个人私欲,其中更有利益的驱动。
“给你网址,永久使用,免费更新,高清无码。”新周刊记者通过不同的渠道,进入了售卖色情网站和资源的QQ群,群主如此介绍自己的“产品”。而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偷拍类视频的时候,对方很快表示也有“相应的网盘群”,每天更新,“群里可以互换(资源)”,“那种收费高点,50元”。
偷拍,俨然成了生意,人的隐私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
每日更新,意味着每天都有人被窥探。新周刊记者观察到,从群里的“资源”上标注的地点来看,偷拍多发生在厕所、酒店、旅馆,甚至是私人住宅的内部。大部分被偷拍者于自己被偷拍的事实毫不知情,但他们的隐私已然被窥视、被贩卖。
在新周刊记者所接触到的社群和网站视频中,被偷拍的对象中,单独出现的女性约占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是男女两性之间的亲密行为。
严格来说,图片和视频都不是实体商品,这些中介售卖的是观看这些内容的资格。在成本固定的基础上,他们仅仅需要线上分发和传播,向想要观看的用户收取会员费用,就足以创造较大的利润。
根据“湃客·有数”报道《酒店偷拍产业链里,你的隐私还不及一顿饭钱|有数》统计的数据,有33.3%的偷拍事件是为了满足个人私欲,29.2%是为了敲诈被偷拍者获取钱财,剩下的37.5%会被用于传播与售卖,偷拍视频的流向也会更加广泛:黄色社区、黄色网站、社群、网盘群、朋友圈、平台直播……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于冲曾在《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中说到,在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上,上游只要拍摄了就不愁卖,下游对淫秽色情内容的传播又刺激了偷拍偷窥的发展。
在裁决文书网上搜索“酒店”“摄像头”“传播淫秽”等字眼,可以交叉检索到许多具体案例。以贩卖和传播、偷拍、偷录视频为牟利手段的犯罪中,被告人多在QQ群、网盘群等社群,通过发送教程、链接、加群内好友等方式,出售偷拍的淫秽视频。
从法律上来讲,在特定情况或后续延伸行为中,偷拍行为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等刑事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偷拍行为可能在公民的隐私权上存在民事侵权风险,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上存在行政违法风险。
#偷拍到底是不是犯罪#?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黎明对新周刊记者表示,在判定偷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主要会考虑三方面因素:“第一,拍摄内容方面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第二,拍摄工具方面是否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第三,偷拍行为后果方面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
而在偷拍图片、偷录视频的数量及违法金额方面本身,暂无明确法律规定其构成“严重后果”的具体标准,若涉及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其他罪名,则按相关司法解释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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