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神志魂魄与五脏六腑
·《 类 经》 曰:“ 心 为 五 脏 六 腑 之 大 主, 而 总 统 魂 魄, 兼 骇(hài)意志。”
·《黄帝内经·灵枢》曰:“盖心为君主之官,神之舍也。神动于心,则五脏之神皆应之,故心之所至即神也,神之所至即心也。”又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
·《黄帝内经》曰:“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
·《黄帝内经·素问·灵兰秘典论》曰:“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主明则下安,以此养生则寿,殁(mò)世不殆(dài);主不明则十二官危,使道闭塞而不通,形乃大伤,以此养生则殃。”
·《抱朴子·内篇》曰:“故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胸腹之位,犹宫室也。四肢之列,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也,血犹臣也,气犹民也。故知治身,则能治国也。夫爱其民所以安其国,养其气所以全其身。民散则国亡,气竭即身死,死者不可生也,亡者不可存也。是以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不追之于既逝之后。”
·《黄帝内经·灵枢·本脏》曰:“五脏者,所以藏精血气神魂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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