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警方通报网民发帖称被民警强奸#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女的跟民警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案被强奸,警方对涉事的民警做出了处理。对于是否强奸有异议,警方认为女方反抗不激烈,身上没有伤,不能认定强奸。
个人判断,警方不会以反抗不激烈为理由去包庇一个强奸嫌疑人。哪怕是嫖娼,只要女的临时反悔不愿意都算强奸,身上有没有伤是情节问题,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警察队伍里肯定有坏人,但警察不会在专业上犯如此的低级错误。所以,发帖人这段话存疑。
帖子里有些表述大概率是真的,比如发生关系后报案、涉事民警已婚有小孩等细节,这些事很好查,这种明面上的事要是再说谎,就没有发帖的必要了。假设真的发生关系了,一个已婚民警婚外乱整,生活作风不检点违纪了,按照纪律也要做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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