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师胡梦蝶
23-06-29 14:01 微博认证: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胡梦蝶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我是女方,准备离婚带孩子,对方比较有钱,出资比较多,虽然是对方过错导致不能继续过,总觉得离婚争取过多的财产好像占他便宜似的,心理上有点别扭,想要自己努力过上好日子,又怕拖累家人,请大家帮我理理思路,如果有能勤劳致富的方法,就太感谢大家了#胡律师的粉丝问答

胡律师:

作为婚姻律师,我也经常接待一些和你类似想法的女性当事人,甚至还有些女性当事人想要离婚,宁愿不要孩子和净身出户。

每次遇到这种不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最大权益的当事人,我都极力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法律上的过错方是要少分或不分的,但这个比例到底是多少,就看看你手里的筹码和谈判技巧了。感情无法计算清楚谁付出的到底多多少,但是法律会在财产上给大家尽可能的公平,为什么还要拒绝呢?

勤劳致富没有问题,可是孩子怎么办?孩子能等到你发家致富的那一天吗?

离婚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对方没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在实践中,一方全职太太,一方是高管或企业家,在离婚的财产分割上基本会机关算尽,人性的丑恶如六七月的天,说变就变,且切换自如。

你只是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或者拿到了抚养权,约定了固定的一个抚养费而已,并不是不义之财,实在不行,你想想你在婚姻中所受的委屈,那些都是民法典规定的呀,你怕啥?

怕烫手的山芋吗?

这并不是啊。

在我从业的这10年里,我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很多当事人在离婚中的诉求真的让人无法接受,法律上真的无法操作,胃口大开,无法满足。

而你,只需要记住,你只是拿到了法律范围内给你的,你应得的。#v光计划##深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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