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加计##法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规定处罚案例
某省税务局通报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例
处罚事由:
该单位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中,某些项目实际属于对原有材料的性能改善、提升等,而非新开发,不应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以上项目共列支研发费用7265814.06元,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按75%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5449360.55元;
处罚结果:
对该单位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造成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为408702.04元!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