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白榆 23-07-0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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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古代逛青楼(男色经济篇)

男色经济在古代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象姑,所以象姑馆可以理解为男性风俗业从业者的聚集场所代,我尽量用中性的词语来描述一下这里的情况。

明朝是一个很矛盾的时期,统治层面把理学思想进行极端化发展,对女性的禁锢达到巅峰;另一方面,文化上的色情小说、春宫图又几乎泛滥,风月场所数量极多,还设有公开的男色营业地区。如果有想考据的朋友们可以去看明代小说《弁而钗》,古代禁毁书之流,可想尺度之大!

这里对象姑馆做了非常详细而公开的描写,这也是我对今天男色经济补充的主要信息来源。不过这本类似于古代的歪歪小说,标配和现在的爽文差不多,古代比较流行的情节套路是中状元(懂得都懂),而关于李又仙的命运也是一顿神展开,我就不剧透了,如果有兴趣的同学看完了可能会目瞪狗呆…

《弁而钗》里描写的风俗业场所叫做南院,据说在明正德年间,风月场所里天上人间那种称“不夜宫”,白马会所这种叫“长春院”,这种叫法来自于东坡先生的诗:“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东坡先生内心os:勿cue)

男花魁名叫李又仙,是福建人,命运开始的时候只有15岁。本身出生官宦人家,谁知道当时社会治安不好,随父运粮时被抢劫了,于是没办法,只得变卖家产。谁知道最后竟然还差100两银子还不上,于是李又仙插草卖身,成为了南院9527…怎么样,古代小说的套路是不是和现代也没太大区别吧[摊手]

据小说交代,男色里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三钱一夜的。有五钱一夜的,有一两一夜的,以才貌兼全为第一等”,(明朝按照米价换算白银的购买力大约一两银子折合现在600-800块),李又仙就是白马会所的第一等人物,才色双绝,通诗词歌赋又懂琴棋书画。

然而南院是这么一个地方,会所里营业的男公关们“内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后留宿,便去了罩服,内衣红紫,一如妓女也”。这里有一个不冷不热的小知识,现在骂人的词“小兔崽子”就是指过去八大胡同里卖身的小男孩。

李又仙这般人物进了南院不仅要穿女装和其余的男公关们彼此姐妹相称,同时还会遭受虐待。

这里的男童一般无处可去,身世飘零,管理他们的人叫“龟公”,对于不听话的男童拳打脚踢都是基本操作。龟公为了逼迫男公关接客,动辄就是30皮鞭,要是敢动就从新打起。责罚的时候男童嘴里含了香油,挨打的时候要有一滴掉落又得加责,活脱脱的犯了一整本刑法…

李又仙就在这种情况下,先陪客人打茶围和赶条子(打茶围昨天解释过,就是风俗业从业者和客人闲聊、饮酒、玩游戏;赶条子的意思是风俗业从业者上钟服务客人)。

然而风俗业从业者无论男女,职业生涯都是如烟花易冷,入行早的十一二岁,一旦进入青春期就意味着身材样貌开始变形,不符合客人喜好就开始慢慢凋零了。

如果幸运的,会被权贵赎身被豢养为家优的,也不过是从一座围城进入另一座围城而已,因为这种贵人家中男宠女色无数,所以结局可想而知。

而那些没被赎身的男公关们,年老色衰后会沦落为替后辈演唱的伴奏或者变成恶龙皮条客,变成了行业的一环迫害后人。

古往今来,男色经济的发达其实并不是因为真有这么多龙阳之好的爱好者,而是明清时期社会风气严禁官员留宿不夜宫,于是这帮人才将目光投向了男色。

而这种行为也滋生了无数犯罪,拐卖相貌美丽的小男孩卖给王公贵族当娈童甚至成为了当时的风尚,男色诈骗也层出不穷。

当时人命轻贱,史书也不会将目光投给这些惨遭蹂躏的群体,因此,他们悲惨的命运也就被掩盖在厚厚的历史中无人知晓,只能通过小说略知一二。

备注:除了服务男性的男优,宋明时代还有服务有权有势的太后、公主的男宠,他们通常被称为“面首”、“男妾”。比如南朝山阴公主刘楚玉就是这其中很有名的人物,相传皇帝曾赐她30个面首开后宫。不过面首之流终是少数。更多的还是被男人玩弄的男子。他们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名字,象姑、兔子、小官、小唱等等都是对他们的称呼。

更早的时期里,司马迁还专门写了一章《佞幸列传》记述汉朝皇帝身边的男宠天团。

刑啊!写完青楼开始写男色了,我的路就是这么走偏的[doge]

参考文献:

醉西湖心月主人.弁而钗.延边出版社, 1999

史楠. 中国男娼秘史.中国华侨出版社, 1994

吴存存. 明中晚期社会男风流行状况叙略.中国文化, 2001 (0Z1): 256-269.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