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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7 16:11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每日书摘# 《红楼梦》中的僧道

一部《红楼梦》,以僧道始,以僧道终。第一回叙完开场 之后,作者笔锋一转写道:

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

僧道同途,是一种隐喻,也是佛教中国化以后的重要特征。魏晋南北朝以来,佛教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儒佛道有融和的趋势。明代佛教四大师之一的德清禅师说过:“不知 《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庄不能忘世,不参禅不能出世。”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佛道合一的宗教,或者儒佛道合一的教堂,是不足为怪的。《清稗类钞》记河南曾有“三教堂”:

乾隆初,河南立三教,合释迦、老子、孔子偶像为一殿,立堂五百九十余处。

将不同的宗教都能煮成一锅粥,大概是中国人特有的能耐。尤其僧道两途,在中国人的眼里,都是方外之术,更无所谓区别了。《清律》“称道士女冠”条干脆宣称:“凡称道士、女冠者,僧尼同。”在曹雪芹的思想上,僧道两途是完全打通的,癞头和尚与跛足道人形象的联袂出现,就是僧道同源同途的隐喻。它们之间甚至可以互相转换,空空道人“易名为情僧”,可见僧即是道,道即是僧。

明白了这些道理,具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才不会对 《红楼梦》的有关描写感到意外和不解。第二十五回中,那位宝玉寄名的干娘马道婆进荣国府请安,说什么“我们庙里”, 宣讲的是“经典佛法”和西方“大光明普照菩萨”,持诵的是 “阿弥陀佛慈悲大菩萨”,可以断定,她加入的一定是佛道合一的宗教。由此看来,在第一百二十回续笔中,宝玉虽然出家当了和尚,皇帝却莫名其妙地赏了他一个“文妙真人”的道号,也算不得突兀了。

节选自尹伊君老师的《#红楼梦# 的法律世界》一书。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