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警 23-07-0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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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逞一时之快,追悔莫及】7月5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王某某驾驶银色小型轿车沿海林市海烟路由北向南行至人民大街路口,闯红灯行驶过程中,遇由人民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李某某驾驶的白色SUV车辆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交警提示#:车辆上路行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驾驶,要克服交通陋习,文明出行。http://t.cn/A6pFtv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