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谦哥儿 23-07-0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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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 综合几家媒体的详细报道和法院判决书,给大家梳理下这个案子的基本情况:

1.搭桥的黄德义一家是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的居民。在振林村附近有一条河叫做洮儿河,洮儿河在振林村的上游,分叉成了两条支流,把振林村框在了中间(图1红点处为振林村)。振林村下面有戴全屯、文明屯、单家粉坊、白巴特尔、陈家油坊等五六个村民小组。这些村民出行,种地,都需要跨越东西两边的河流。其中,西边的河道比较窄,又通向镇政府,有一条Y112乡道(图2中白色道路)。

距振林村2公里左右的东边(图3),河道宽一些,最宽处用地图测距有90米,最狭窄处地图测距大概20米(图4)。在这条河道上,振林村附近没有桥。

在以往,枯水期,村民可以淌水过河。如果是开车,熟悉道路的村民,开着拖拉机也能从水浅的地方过去。

但如果遇到汛期,路就断了。

央广网7月8日采访中提到的屯长说振林村原本有100户,现在常住人口只有20户,应该说的是振林村村委会所在的屯的人口数,不是整个振林村的人口数。正常情况下,农村的一个有村委会的自然村下辖若干个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是一些人家聚集的小村落,在东北叫屯。从地图上看,振林村可能下辖8-10个屯。

2.黄德义家住在洮儿河边上,家中世代在振林村种地。黄德义读过中专,是小学老师。他的父亲曾在洮儿河的东岸开垦,加上其从村民手中承包等,黄家在河流东岸有有90亩荒地,黄家人需要经常过河种地。像黄家一样在河东岸有地的村民不少。

黄德义的父亲在上世纪70年代,曾造了一只木船,在洮儿河上摆渡,那时并不收费。90年代,黄德义的大哥和三哥想从事摆渡行业,黄德义出资4000元,打造了一条摆渡船。但摆渡船运送人和物的能力有限,不少人还是选择涉水过河。

3.据记者采访洮儿河附近某村干部说,2014年前后,村民要过河,大多依靠摆渡。但摆渡船少,而淌水过河只需要几分钟,极偶尔会发生水性不好的人被冲走的情况。

4.2005年,黄德义建造浮桥。他拿出家中的2万元积蓄,从亲友处借款6万元,并贷款数万元,打造了一座由13条铁皮船焊接的浮桥,“宽1.5米,长7.5米,把船横着用木板连起来搭成固定的浮桥,水面宽就多用几条,窄就少用几条,随时跟着水面宽窄调整。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

黄德义认为,搭建浮桥耗资不菲,而村民们看到有浮桥就都走浮桥,他开始安排家里的人去浮桥上轮流收费。收费标准并无硬性规定,据他说,很多附近的村民过桥也不用付费。

5.2014年,由黄德义出资,组织黄德军、黄德友、黄强、黄刚、黄永、黄伟等家中亲戚,在河面上建设了一条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向过桥的车辆收费,小车5元大车10元。

黄德义所架浮桥位于瓦房镇振林村二社东,在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之间,距满洲岱桥直线距离27公里、距镇西桥直线距离16公里。

6.据报道,水利部门在2014年告知黄德义,当时洮儿河上下游出现各种村民私自搭建的浮桥26座,基本都会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图5、图6)。

7.于此同时,不断有人向当地政府投诉村民在河道私建桥梁收取费用且存在安全隐患(图7是2015年当地执法局收到的一份网络投诉)。

8.2015年九十月份,黄德义收到水利局开具的罚款文书,要求交5万元。黄德义觉得交不出,后经协调,改成1万,不然桥就要拆。黄德义同意交钱。随后2016、2017年都交了钱,均为现金。

9.2018年开始,洮儿河没什么水,村民大多可以通过暴露的河床过河。因为不断有人投诉私搭桥梁收费,水利部门要求拆除桥梁。黄德义试图再次用交罚款的方式过关未获得同意。当年10月,黄德义和亲戚一起拆除了浮桥。

10.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黄德义刑事拘留,此后他的多位亲属都被采取刑事措施。同年,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对黄德义等人提起公诉。

11.根据法院判决认定(图8-12),黄德义等人先后两次架桥,收取过路费总计52950元,多次强拿强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均为缓刑,退还所收取的过路费用。

12.2020年,黄德义收到洮南市教育局的解聘通知,丢掉了自己的教师工作。黄德义不服判决,多次提起上诉,法院均未受理。

13.近段时间,此案在网络上引发舆论热议。2023年7月8日,白城市中院官方公号发文称,对黄德义的申诉进行立案审查。

14.从2018年起,洮儿河上的私建桥梁基本都被拆除。浮桥拆除后,河上也未兴建新的桥梁,村民们还是趟水过河。

15.7月8日,吉林白城官方回应,将在秋收前搭建好便民桥,大桥建设已纳入规划。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