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媒体报道看不懂这两个案例的逻辑:村民建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另一个案例是,农民在自家梨树下种三七,被判刑。
村民建浮桥收费被判非法经营罪估计还说得过去。但媒体说村民被判寻衅滋事罪说是因为屡被判拆后屡建,这说明有需求而已,我刚开始还以为黑社会威胁老百姓。
不过看了另一个判决案例,搭桥的就是一个无耻的人,租地到期不还租金还狡辩是国有土地,但是和这个判刑好像不相关。媒体没有报告这个细节,大媒体咋这样。
另一个案例就是树下种三七,这没有错,也是老百姓正常行为,为什么要判刑?如果说田里偷偷建成了很多农家乐房子,那是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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