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村民搭浮桥被判刑事件#:犯了哪门子法?一家18人获刑是否过重?】
这几天,“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刑”事件引发广泛关注。7月8日,吉林省白城市中院发布通报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的申诉已于6月29日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洮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次事件中我们做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工作中一些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改进。”并称将于近期在事发地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前完工。
公开报道显示,黄德义是吉林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有兄弟五人,祖上以摆渡为业。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黄德义出资4000元,造了3条铁皮船连在一起,与其三哥一起做摆渡。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13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我从来没有强制要过别人的钱,附近村民基本是不收钱的,有愿意给的就给。一般的过路人,也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人过。”(上游新闻综合)http://t.cn/A60hVGw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