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3-07-10 17:59 微博认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天平杯随手拍大赛# 【“广东第一田”迎来普法“及时雨”】冲天香阵透台山,满城尽带黄金甲。金谷丰收之季,在享有“广东第一田”美誉的广东省万亩粮食(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内,一株株饱满的稻穗在太阳下闪着金灿灿的光芒。

7月3日,江门台山法院斗山法庭法官刘伟带队穿过袁隆平题字的中国农业公园牌匾,走进“广东第一田”的田间地里,向农民宣讲法律知识,助力农民规避法律风险,做好丰收的“后半篇文章”。

“遇上无人机作业时,要注意其喷射范围。”“稻谷要分级分仓储藏,按品种、好次、新陈、干湿、有虫无虫分开堆放,避免谷物质发霉影响质量。” “出售时,要核准稻谷的品质等级、净重,并保留对货单。” 刘伟结合典型案例和审判实践,一一指出种植、施肥、收割、仓管、购销等各个环节的潜在风险点和涉及的法律纠纷。

听完普法宣传后,现场农民竖起了大拇指,称赞道:“刘法官的普法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普法宣传,是“及时雨”,但不是“临时雨”。在做实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田间普法,是台山法院护航“台山大米”品牌和台山“黄金粮仓”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台山是广东省优质粮主产区,曾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中国优质丝苗米之乡”称号,台山大米还获评“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称号。2015年,台山还建成广东首个中国农业公园,并获袁隆平院士题字。但台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涉稻谷买卖合同纠纷较为频发,2022年至今,台山法院受理涉稻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共20件,集中表现为购销环节的纠纷。年丰时稔好心情,为了不让后续的矛盾纠纷成为农民的烦心事,台山法院特开展此次普法。

“希望能从源头上帮助农民顺心顺利做好丰收‘后半篇文章’,穰穰满家、盈车嘉穗。”刘伟表示。#随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