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医院: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遭警告
7月17日,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据了解,此次被处罚的单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
据这份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金卫医罚【2023】045号》披露,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对患者黄某某诊疗过程中,发生了壹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该医院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icon》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23年7月10日,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医院“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级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也叫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不包括脑死亡)。#医疗卫生##成都##医院# http://t.cn/R2Wxu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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