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小伙摊位买泡面,当摊主告知是14元时 ,小伙子觉得贵,摊主一听小伙说贵,顿时不开心了,就辱骂小伙就是一个穷光蛋,并要求他滚,小伙一气之下花850元买下所有泡面,随后砸在地上。
小伙下班觉得很饿,在路过一条美食街时,一阵阵香味扑鼻而来,于是就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
因平时都是在店里面吃,这一回小伙想体验一下在地摊上吃东西的感觉。小伙逛了一圈,看到有泡面卖, 瞬间想起以前吃泡面的感觉。因很久没有吃过了 ,就想试一试,于是就问摊主多少钱。
摊主告诉小伙一包泡面14元,听到这个价格把小伙惊呆了。随后摊主告诉他,14元还包括有一个鸡蛋,另外还有青菜。
可即使加了鸡蛋和青菜,小伙也觉得14元的价格也是非常的贵,于是跟摊主说就这点卖14元也是很贵。
摊主见小伙说贵,估计是觉得小伙不会吃,于是摆摆手要求他走开,并且还骂他说他就是穷,表示吃不起就滚。
小伙年轻气盛,根本受不了别人这么骂自己,而且觉得对方就是做生意的,态度竟然这么差,于是就和摊主争吵了起来。
随后小伙越来越气,非常不满摊主说他穷,为了显示自己不穷,随后问摊主一包泡面多少钱,摊主说10元,小伙子表示自己要全部买下,说完就直接把泡面扔到地上,还一边说,就是砸了也不会吃。
摊主看到小伙这么激动,估计也害怕小伙事后不赔偿,想要阻止他,不能乱砸东西,可小伙正在气头上,根本不理会,看到摊主里面还有泡面,要求其拿出来,还说自己会给钱,看到小伙这么激动,摊主也有点害怕,把泡面都搬了出来。
而小伙把所有的泡面砸在地上,赔了850元后扬长而去。
小伙因为摊主卖的泡面14元觉得贵,最后花850元而发泄情绪,很多人表示不理解。
有人说,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像这种情况是自己的话直接买旁边的,不买他的,自己以前也碰到过,经常坐摩的一般是15块钱,有一次坐一个男的说20元,觉得太贵了能不能少点,他也辱骂自己。
并且和他一起等客的都不敢拉,人家拉他就打人家,后来有一辆路过问我要不要坐车,我说去那里多少钱,人家说15元,我说给你20元,那摩的一直看我在那里气
还有的人说,摊主明码标价了,要是什么都没标价,你也没问,的确很生气,但都写了清清楚楚,这个是个人意愿了可吃可不吃,也没拿刀逼,觉得没有必要做这种过激行为,最后丢脸还是自己,第二天别人还不是照样开摊。
还有人说无论去哪都好,摊主报了价格,你觉得贵可以不买,可以不吃,但不要当场说人家的东西贵。
而摊主觉得顾客吃不起,买不起,也不要看不起顾客,每个人的消费观念不一样,都要互相尊重。
一、小伙实在是太冲动了,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做出这样的行为,其实摊主这样辱骂他,小伙完全可以报警处理。
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小伙不应该这么冲动,既然摊主这么不尊重客人,小伙就应该选择报警处理,让他受到应有到处罚。
二、因小伙的一时冲动,不但花钱泄愤,而且因为他把泡面乱砸地上的行为,也很有可能受到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如果违反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因此,小伙乱砸泡面行为已经违法了相关规定 ,如果他没有及时清理,是有可能受到警告、罚款相应的惩罚。
做人要学会控制好情绪,小伙这样不但受气还花钱,真的是得不偿失。
因觉得14元的泡面贵而产生争执,最后花了850元买泡面砸掉,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