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生活周刊
23-07-31 11:26 微博认证:《三联生活周刊》官方微博

【#未成年签约当主播被辞遭索赔10万#,法院:协议无效】7月30日据江西法院消息:2022年11月,曾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直播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直播方式及收益分摊方式。协议签订后,曾某使用由该文化传媒公司以曾某的手机号注册,以某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的账号,在直播平台运营8天。2023年2月,该文化传媒公司以曾某无故辞职、违约为由诉至南昌县人民法院,要求曾某及其父母退回公司直播账号、支付违约金十万余元以及承担律师费等费用。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曾某在签订协议时未满十八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被告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并非被告曾某纯获利益的合同,也与其认知水平、社会经验、风险意识等智力状况不相适应;也未取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追认。被告曾某与原告签订协议的行为不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曾某与原告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无效。@九派新闻 http://t.cn/A60CUx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