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认为中大由特首委任校外委员比例远低于与其他院校,相距悬殊 ,修例是“追落后”!
她作为2003年《宋达能报告书》有关改善各大学的管治架构的推动者,注意到当其它大学纷纷早已完成校董会改革时,中大一直未有就第 1109章提出修订,认为中文大学管理层及其校董会在管治架构改革能力不足。
梁美芬指出,在宋达能报告书后,香港各大学已经纷纷对管治架构做出修改,例如,香港城市大学由特首委任的校外校董成员比例是65%;香港浸会大学是51%;香港教育大学是53.8%;香港科技大学是63%,港大是52.5%,理工则高达68%,但唯独是香港中文大学,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校董加上3位立法会议员,校外成员比例仍然只得17%。她关注到三位议员的草案修订后,由特首委任的校外成员比例仍然只得35%,与其他院校相差仍十分悬殊。她强调,中大作为公帑支持营运的机构,必须接受立法会及公众监督。而过少的校外成员比例在校董会内势必会导致监督的缺失和管治的混乱。这从中大近年来出现的种种事件,从校长续任争议,再到前几个月的校徽风波中可见一斑,修例实乃刻不容缓! http://t.cn/A60075oy
发布于 中国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