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法院:江口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圆满化解一起涉企土地租赁纠纷】
(通讯员:晁俊杰 吴涛 审核:杨锐)8月2日,宁陕法院江口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高效调解一起某牧业公司与王某宝返还土地纠纷,双方争执了近三年的烦心事得以圆满化解。
2015年,某牧业公司与某村农户王某宝签订了2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2021年初,王某宝与承租公司因租金问题发生纠纷,王某宝遂自行耕种出租的1.45亩土地,致使某牧业公司不能正常使用该土地,三年来该公司亦未向王某宝支付租金。此后,两方矛盾虽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但分歧仍然较大。
时至今年8月2日,宁陕法院江口法庭在接到该公司起诉,承办法官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后,认为该起纠纷系辖区企业因扩大养殖规模产生的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该企业在当地的长远健康发展。承办法官立即邀请该村人民调解员,共同到达争议现场,勘查争议地块现状,查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等相关证据。法官就《民法典》中合同对双方的约束力及合同解除等规定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引导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支持投资企业发展,争取互惠互利。人民调解员也深入细致地从解决问题的实际出发,劝导农户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和事实,并动员该企业通过给该农户提供务工岗位等方式给予帮助支持,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通过大量的法律释明和情理分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农户同意本季玉米收割后返还土地,企业向农户全额补足2021年以来的三年租金174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场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由此,双方争议三年的土地租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修复了农户与企业比邻的和谐关系,既让农户得到经济实惠,也解决了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该起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是宁陕法院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积极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宁陕法院将以落实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十项措施为抓手,以“政法联企”“法官进网格”为载体,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