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23-08-04 17:29 微博认证:华商报官方微博

【#29层楼顶通风管道碎裂两名儿童坠亡# 律师:若未采取固定修复措施,物业应担责】柳先生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金域蓝湾小区29楼(顶楼),儿子10岁、女儿6岁。6月17日晚7时许,孩子的外婆正在准备晚饭,两个孩子出门玩耍,期间老人听到了巨响,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是孩子坠亡的声音。两个孩子迟迟未归,家人赶忙出门去找,因监控显示俩孩子未乘电梯,怀疑是上了楼顶。柳先生说,“我家就在顶层,特别注意这方面,平日里也经常给俩孩子说不要上楼顶。”通往楼顶有一扇门,但楼顶经常有人晾晒被子,种花草蔬菜,平日这扇门一直没锁。一家人到了楼顶,发现一处通风管道上盖碎裂,洞口敞开,这条通风管道一直通到负二层,最终消防破开了通风管道底部,赫然发现了两名孩子,但已经没有了呼吸,这让一家人悲痛欲绝。

柳先生告诉记者,通风管道上盖就是一层薄薄的五合板上面刷了一层不到两厘米厚的水泥。上盖因为常年风化,已经破损严重,而且通风管道旁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有业主说,事发前一周就有人给物业反映过楼顶通风管道上盖破损有安全隐患,但物业没有及时维护。8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该小区所处街道办事处,此次事件是个意外对于柳先生家两名孩子的遭遇深表痛心。街办也对家属进行安抚,同时督促小区物业和家属就善后问题积极协商。事发后,物业对这些通风管道上盖进行了修缮,此外楼顶涂刷了大量警示标语。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法律及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作为楼栋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防范义务。若通往楼顶的通道虽系消防通道不能关闭,但并未设置警示语,而且,通风井具有危险性,属于共同场所的危险源,虽并非物业施工,但物业作为管理者,应当避免小区内的危险因素,在出现明显破损、甚至小区业主已反馈情况下,未采取固定修复措施,未标识危险性,导致兄妹俩基于好奇等打开井盖坠落,物业存在过错。如果井盖完整并采取措施,就可以避免坠亡井底情况,物业过错较大,与孩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与过错对应的责任。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杨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