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接橙橙放学,她在校门口死活不肯走,说刚才有个同学打了她,她要去讨个说法。
于是拉着我去找那个同学和家长,正巧他们还在学校门口没来得及走,橙橙上前大声质问:“你刚才为什么打我?!”
她同学显然是被吓到了,周围学生和家长都看她,班主任赶紧走过来,问橙橙什么情况。
她同学辩解:“我没打你,我不是故意的!”
班主任说,既然同学不是故意的,这件事就算了吧,我跟那个同学的爷爷也劝橙橙,算了算了回家吧。
这时候橙橙很生气大喊:“不行!我不接受!她就是故意打我的!她得道歉!”
最后班主任让她同学真诚道歉,橙橙才算接受,这件事过去了。
事后橙橙跟我说,那个同学确实是故意打她,还骂了很难听的话,骂橙橙脑子有病。
太佩服橙橙了,纵使当时所有人都劝她原谅,这么多人围观,她也可以坚持讨说法,拒绝原谅。
伤害了别人,必须道歉,被伤害的人也有不原谅的权利。多简单的道理啊!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