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忻州法院张智勇,原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公职人员,籍贯为崞阳镇三大队,与原告张廷贵(崞阳文庙街)为叔侄关系,现职务不祥(或退休)。1996年1月9日,因张廷贵起诉门兰庭侵权赔偿一案,张智勇涉嫌利用公职身份滥用职权为亲戚张廷贵谋取纠纷不当权益,4次私下开具人民法院传票(不具实名),当面威胁当事人门兰庭,要求争议的界墙一家一半,导致门兰庭精神不堪承受威胁和后期的不公正判决,60岁就离开人世。张智勇先后在1996年10月4日的原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1996原民初字第220号,审判长焦存兰,审判员石绪礼,审判员张靖)和1996年12月25日的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1996忻民终判字第312号,审判长赵聪明,审判员张廷晓,代理审判员季蓉)中涉嫌利用公职影响力为其叔叔张廷贵谋取不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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