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见租客孙先生生意好,就想将租金由12万涨到16万,租客实在负担不起,就搬到租金少一半的隔壁做生意。没曾想,女房东知道后气急败坏,对租客刚装修好的店铺进行打砸,还扬言:他凭什么能租到便宜的店铺!
眼看着事态就要失控,孙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女房东打坏的手机等其他物品,因为无法维修,在初步估算后,孙先生的损失金额大概为三万五千元。
后因女房东道歉态度良好,又赔偿了孙先生的损失,孙先生就并未再追究。如果孙先生追究,那么女房东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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