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还未入庭就被告知庭审结束#【辩护人尚在安检庭审已结束?“冯波案”律师被禁带电脑入庭引风波】#未入庭就被通知庭审结束律师直播辩护# 8月7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开庭,该案两名辩护律师刘长、王昊宸称在法院的安检处遭遇了一场波折:法警对他们进行脱鞋安检,不允许两人携带工作电脑进入法庭;更让他们意外的是,他们还没有进入法庭,就被告知庭开完了。当日,两位律师公开发表了声明,并在微博直播介绍相关案情。
法院能否对出庭律师进行安检,甚至脱鞋安检?能否禁止律师携带电脑进入法庭?律师的执业权利如何保障?没有辩护人到场,庭审是否合法?相关话题引发法律界高度关注。就该案二审相关问题,8月7日下午,澎湃新闻多次联系来宾中院办公室、刑庭、宣传部门,均未得到确切答复。
两名辩护律师表示,目前尚没有接到法院再开庭的通知。两名律师表示,他们已经向各自所在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权,并将向包括来宾市检察院在内的各级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对于出庭律师被禁止携带电脑进入法庭的情况,多名刑辩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在近年来的履职过程中,这种情况已极少遇见,律师参加庭审必然要携带相关物品,比如手提电脑、手机、公文包等,这些物品能更好地辅助律师完成发表法律意见、辩论观点等庭审活动,提升庭审效率。
澎湃新闻注意到,就保障律师执业、允许携带电脑进入法庭等权利方面,部分省市、地区的高院已有明确规定,比如,早在2005年7月20日北京高院颁行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第11条就规定,“律师持本人有效律师执业证依法参加诉讼,进入法院时,律师本人及携带的诉讼材料、物证、笔记本电脑和公务用包等免予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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