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城中村擅自加收电费最高罚款200万元#】近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城中村电费收费的提醒告诫函》,根据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即供电部门收取的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变相加收电费。
同时,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单位和个人,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价格法》、《电力法》、《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有房东认为,如将损耗费和维护成本等加入租金或物业费内,自家出租屋的市场竞争力可能会变弱。对此,天河区车陂街道办表示,针对此事,已经多次反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外,工作人员建议租客,如发现违规收取电费的行为,可直接向12345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http://t.cn/A608cNQ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