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伯爵
23-08-09 17:01 微博认证:房产专家

伯爵老师,补充一下上次投稿,我34岁男,决定和35岁离异有孩女在一起。所有的评论我都看了,谢谢大家。有不少人说,如果女生愿意再和我生一个,就选择她。这个还用特别说吗?如果她不愿意再生,肯定不会是我选项之一了,我们互相喜欢,也聊得来,女生有过婚史,反而是情绪稳定,很懂事,主动表态愿意在生一个我们的孩子,我也表态会对她的女儿一视同仁,上交工资卡完全没有问题,房子以后就让她打理了。按大多数上海人老公的模式处理,我没有意见。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