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规划备案和内容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下发于7月29日,印发之日 8月1日起实行:
1.首次明确规定了电视剧原则上不超过40集(含片头片尾45分钟1集,也就是1800分钟),网剧参照电视剧管理。(也就是说无论你一集70分钟还是80分钟,每部剧集时长总量含片头片尾不超过1800分钟)
2.成片审查中对剧情注水的情况给予关注,必要时进行删减压缩。
3.原则上不允许同样的角色人物、情节有延续性,但取得独立发行许可证的系列剧(通常采用多季、上下部等形式)短时间连续播出,要播的话播出间隔时间至少一年。
【以上 8月1日前已拍摄完成的剧集由总局根据实际情况 酌情处理】
4.在视频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版块、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剧集,在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前提下,视频网站应提前30个工作日将样片及相关材料送总局电视剧司复核,复核完成后没啥问题方可上线播出。(跟上星剧一个流程)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