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与202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比,《国家标准2023》新增了1个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提高了3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扩大了2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此外,《国家标准2023》还完善规范了孕产妇健康服务、生育保险等41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的表述,并调整了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等10个服务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http://t.cn/A60uLsw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