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再通报女孩拒买水果捞被骂#:双方行为均已构成违法】8月12日,太原警方通报女孩拒买47元水果捞被骂事件详情,当事双方因水果捞购买问题发生纠纷后,未能在商品买卖环节达成一致,未通过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发展到互相使用极端粗俗语言辱骂、互吐口水,双方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商户刘月某的极端粗俗辱骂语言伤及未成年人被行拘5日。顾客方常某明首先辱骂对方,随后与商户方刘旭某等人使用极端粗俗语言互相辱骂、互吐口水,分别被罚款500元。刘变某被罚300元。#警方回应水果捞纠纷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记者:张建斌 制作:张笑然) http://t.cn/A601bq8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