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墨尘 23-08-1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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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男子请远道而来的朋友吃饭,为了方便就点了一份1380元的套餐,谁知吃完饭男子准备结账的时候,收银员却表示打完折要2272元,男子心想也没有额外点什么,收银员却表示,你们喝了3瓶梨汁。

何先生的几个朋友来当地游玩,由于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何先生为了尽地主之谊,打算好好宴请一下朋友,但是不知道请朋友吃什么,随后,何先生决定按照酒店推出的套餐下单。

当晚,何先生和朋友拥簇着进了包房,大家把酒言欢,吃的非常尽兴,酒也没少喝。途中,何先生和朋友见到桌子上摆放着小瓶的梨汁,为了醒酒,于是便和朋友打开了三瓶梨汁喝了下去。

聊了一会后,何先生就先行一步走到前台,打算先把账结了,这时候柜员表示,打完折之后一共是2270元,何先生虽然喝了不少酒,但是还是比较清醒,自己记得买的是套餐,一共就是1380元,怎么会多出来1000块钱呢?

收银员表示,你们打开了梨汁,梨汁的费用是1000元,何先生更疑惑了,自己和朋友一共才喝了3瓶,一瓶要300元吗?

正当何先生质问收银员的时候,酒店负责人走了过来,称你们喝的梨汁就算是喝了一瓶,也要按照一箱收费,所以收费1000元。

何先生质疑,你们没有提前告诉我,当我们进入包房的时候,梨汁就摆在了桌子上了。

这时候,另外一名经理表示,我们都是明码标价的,何先生在喝的时候,我们也提醒过要收费。

对此,何先生对于酒店的解释还是不能接受,认为应当按照打开喝掉的梨汁计算,就算是一瓶100元自己都认可。

为此双方争吵了起来,酒店负责人更是表示,如果不给钱,不要想着从这个门出去。

见自己本身已经在朋友前丢了面子,现在又受到了威胁,何先生随即找来了媒体,希望报道报道,可是这时候,酒店负责人却突然软了下来,表示何先生只需要支付1000元就可以离开。

但是被何先生给拒绝了,何先生硬是支付了2200多元的餐费,并要求饭店支付了小票,何先生表示,会通过有关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情。

请朋友吃了一顿饭,饭倒是吃了,可是这个钱的花的,确实让人难受。

有人说,这些酒店就是看人下菜,就是看着你宴请朋友,即便吃了亏也不好发作,所以,这些酒店就有恃无恐的多次这样做,何先生敢于维权的行为,值得点赞。

那么,酒店的做法是否妥当,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首先,何先生来酒店吃饭,那么和酒店之间就是属于一种消费服务合同的关系,双方之间就属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

作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以此做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显然,如果酒店将梨汁放在桌子上,并没有告知打开一瓶也要按照一箱子收费,那么不仅仅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是收取了明码标价之外的费用。

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行为,那么此时何先生是有权要求酒店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具体到本案,何先生一共花费了2200多元,这笔钱不仅要全部返还,更是要赔偿6600多元。

其实,作为酒店来讲,本身就靠着口碑相传来经营,这样耍小伎俩,不仅得不到支持,还丧失了口碑,相信何先生和他的朋友,以后都会慎重的选择这家店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