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屈贾列传》:“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一般把“夺”训为“抢夺”,把“与”训为“给”。林家骊《〈史记·屈原列传〉上官夺稿事件解》(《杭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则认为:“夺稿”当释为“强行改稿”,“与”字应释为“允许”。提出三点依据:第一,语言学例证;第二,上官改稿,大概因为屈原起草的政策法令,危害到以他为代表的旧贵族的某些利益;第三,屈赋内证。这么解释确实更合理一些,但好像又缺少非如此解释不可的确凿证据。
发布于 上海
《史记·屈贾列传》:“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一般把“夺”训为“抢夺”,把“与”训为“给”。林家骊《〈史记·屈原列传〉上官夺稿事件解》(《杭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则认为:“夺稿”当释为“强行改稿”,“与”字应释为“允许”。提出三点依据:第一,语言学例证;第二,上官改稿,大概因为屈原起草的政策法令,危害到以他为代表的旧贵族的某些利益;第三,屈赋内证。这么解释确实更合理一些,但好像又缺少非如此解释不可的确凿证据。